鑒定指南
發布日期:2021-03-11 瀏覽次數:698
第一條 安徽衡磊司法鑒定所是經安徽省司法廳核準的面向社會服務的獨立司法鑒定機構,本機構所做的鑒定結論可作為重要訴訟證據使用。
第二條 有鑒定需求者應該提供相關部門(或委托方)司法鑒定委托,本機構根據審查情況決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后將在規定或約定期限(補充或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內完成鑒定工作。
第三條 委托方應當向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符合鑒定要求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 鑒定活動嚴格遵守國家司法鑒定行業規范和操作規程,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只對鑒定材料和案件事實負責,不受任何個人和組織的非法干預,不會考慮是否有利于任何一方當事人,鑒定意見不一定有利于委托方。
敬請注意風險。
第五條 由于受到鑒定材料的限制以及其他客觀條件的制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有時無法得出明確的鑒定意見。
第六條 鑒定意見屬于專家專業性意見,其是否被采信取決于辦案機關的審查和判斷,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無權干涉。
第七條 當事人如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應當通過庭審質證或者申請重新鑒定、補充鑒定等方式解決。當事人不得無理取鬧,干擾、影響本機構正常辦公秩序,否則將按照相關法律追究責任。未經本機構同意,不得拍照、攝像或者錄音。
第八條 委托/相關方有配合鑒定機構實施和完成鑒定工作的義務,如:補充必要的材料、協助調查取證、遵守約定的檢查和鑒定時間等。
第九條 司法鑒定收費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或按照雙方協議,委托方必須按時交齊鑒定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等,因未交齊費用而產生的后果由委托方自負。
第十條 因鑒定工作需要,委托/相關方應當對獲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等保密;因鑒定需要,可能會耗盡鑒定材料或者造成不可逆的損壞。
第十一條 特殊情況(如符合法律援助條件者等) 可以減免部分費用。
注:
1.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超過30個工作日。
2.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4.工作日計算方式:時間從受理鑒定后的第2個工作日開始計算,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順延
第十二條 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規請致電:
安徽省司法廳:0551-65982118
合肥市司法局:0551-65546383
安徽衡磊司法鑒定所:0551-65856781/1830551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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